长庆石化公司2025年三泥外送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21-FW75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2025年三泥外送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生产需要,对炼油三部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罐底泥以及浮渣、生化污泥共计约2300吨外送处置;对储运部产生的清罐污泥约5500吨外送处置。共计对约7800吨三泥外送处置。
2.2招标范围:根据生产需要,对炼油三部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罐底泥以及浮渣、生化污泥共计约2300吨外送处置;对储运部产生的清罐污泥约5500吨外送处置。共计对约7800吨三泥外送处置。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石化公司炼油三部和储运部。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HW08类251-003-08),核发的此类危废年处置量不小于10000吨。处置工艺限定为焚烧法或水泥窑协同作业(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评证明材料、工艺流程图、主要处理设备的铭牌和照片、处理厂地址以及现场照片)。
3.3 车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固定的危废运输车辆,并且满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危废运输车辆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的危废运输车辆,提供陕西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须固定配备叉车一辆,提供叉车照片。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1年(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危废处置服务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及发票扫描件并附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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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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