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基层营地后勤综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2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基层营地后勤综合服务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长庆油田所属油气田地面产能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监理工作于每年3月至12月开展。监理公司下辖4个基层单位,工作区域分布在陕、甘、宁、蒙四省区境内。根据2025年监理业务工作需要,本项目为乌审旗、庆阳、靖边、定边、延安等基层营地及部分监理部食宿点配备相应数量中级厨师、初级厨师、服务员、门卫人员,提供员工就餐菜品加工制作、就餐服务,以及餐厅所辖区域及各类所属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服务和办公区域保洁门卫服务,服务面积预计17800㎡,就餐人数430余人。本项目计划配备35名后勤综合服务人员,其中含:中级厨师25人、初级厨师3人、服务员4人、门卫3人,因工作需要,本项目中门卫服务期限按12个月计算,其他人员服务期限按10个月计算。项目预算:219.3万元/年(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范围为:为乌审旗、靖边、定边、延安、庆阳等营地及部分监理部食宿点配备相应数量中级厨师、初级厨师、服务员、门卫人员,提供员工就餐菜品加工制作、就餐服务;餐厅所辖区域及各类所属设备设施的卫生清洁服务及办公区域保洁门卫服务。
2.2.2吴定监理站服务区域为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项目范围包括:定边1处食宿点、吴起1处食宿点,共计2处食宿点,总服务面积合计2896㎡,就餐人数约90人。计划配备中级厨师5人。
2.2.3陇东监理站服务区域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项目范围包括:西峰1处食宿点、庆城1处食宿点、环县1处食宿点(临时营地根据工作需要设定),共计3处食宿点,总服务面积合计约2875㎡,就餐人数约100人。计划配备中级厨师7人、服务员1人、门卫1人。
2.2.4苏里格监理站服务区域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县,项目范围包括:乌审旗1处食宿点、城川1处食宿点、榆林1处食宿点、绥德1处食宿点、芹河乡1处食宿点,共计5处食宿点,总服务面积合计7825㎡,就餐人数约165人。计划配备中级厨师9人、初级厨师2人、服务员2人。
2.2.5延靖监理站服务区域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项目范围包括:靖边1处食宿点、延安1处食宿点,共计2处食宿点,总服务面积合计4107㎡。就餐人数约100人。计划配备中级厨师4人、初级厨师1人、服务员1人、门卫2人。
2.3服务内容
2.3.1基层监理站、监理部员工食堂进行每日三次的餐饮服务;就餐区、后厨操作间、库房、工作配餐间及周围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保洁;用电、用气设施、食堂灶具厨具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
2.3.2各生活基地区域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的管护、环境卫生、清洁、绿植浇水施肥等。
2.3.3办公区域保洁服务,油田办公生活基地的保洁、卫生消杀、垃圾清理等工作,保障公共环境整洁、美观。
2.3.4门卫服务,油田办公生活基地的门岗执勤及场地看护工作,做好视频监控、巡视、检查、门岗执勤等工作。
2.4服务地点:西安长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乌审旗、庆阳、靖边、定边、延安等基层营地。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若遇长庆油田分公司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企业改革改制等,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政策执行。若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需要行政事务辅助业务服务或监理公司基层营地或监理部撤销,该服务合同自动终结。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
3.2入围要求:投标人需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后勤综合(物业餐饮)服务集中资格招标项目》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35,其中厨师28人、服务员4人、门卫3人。其余人员需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需求配备齐全(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人员调换承诺,中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招标人要求2.5人员配备要求第(3)项做出承诺,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有类似的后勤综合(物业、餐饮)服务业绩,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内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提供:1.合同或协议2.结算发票3.日期以投标截止日前30日为准、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以后)。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承诺:
3.9.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9.2近三年承接本项目所包含的相关服务未发生服务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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