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2025年老井测井、射孔、测试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2024-FW-019
本招标项目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2025年老井测井、射孔、测试服务(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陕西省定边县长华项目经理部油区内。
2.2 规模:445.08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1)本招标项目计划投入成本费用 445.08 万元,含费、材料、人工、对外协调、HSE等相关费用。2)招标范围: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姬黄32-小涧子区块内,油水井措施作业的配套服务,多臂井径磁成像测井,高能气体压裂,射孔包括127弹射孔、127超二代弹射孔(含射孔弹费用);2025年计划实施油、水井测试248口(测产液剖面5口、测吸水剖面50口、吸水指数测试30口、液面恢复测试100口、压力恢复测试15口、分层测压5口、二流量10口、压力降落测试20口、点压10口、化学示踪剂监测1井组、微量元素监测1井组、水平井产出剖面1口)。最终以甲方实际核定工作量结算。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射孔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或者承诺开工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射孔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测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或者承诺开工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测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投标人持有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与《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单位颁发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须含有Ⅱ类射线装置和V类非密封源使用许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经营业绩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已完成一项金额在200万元以上油水井测试或者测井射孔项目作业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清单(注明甲方联系方式)、合同(至少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显示合同服务范围及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结算材料、全额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投标人自行提供发票查询截图)。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信誉要求:
(1)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无严重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责任事故。
(2)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与招标人未发生过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或诉讼;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8)投标人不得在中石油集团公司、合作油田(长庆油田)、华油集团的失信企业名录中。
以上(3)-(8)项内容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截图为准,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不得担任其他油水井测试或者测井射孔项目作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应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复印件;并承诺上岗前全员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部或地区公司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
3.8作业队伍要求:
(1)测试队:必须具备2支作业队伍同时施工的能力,且不得同时从事其他项目作业施工,设备应满足现场安全生产、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2)测井、射孔队: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7人(解释人员1人,作业人员至少6人)。作业人员须全部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和持有政府环保部门认可辐射防护培训资质机构颁发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简称辐射证);
3.9设备要求:
(1)投标人须配备有测产液剖面仪器、测吸水剖面仪器、测液面恢复仪器、下压力计测试仪器、测试工程车、示踪监测注入设备、水平井产出剖面测试仪器等相应的设备。投标人必须以自有射孔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射孔队伍是指射孔主体设备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射孔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
(2)投标人须配备有射孔、测井工程车,射孔、测井相应的井下仪器设备。。
3.10其他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11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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