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公司2025年度勘探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1立项背景:为了加强石油临时、长期用地管理,减少和避免发生土地权属纠纷,依法保护油田用地的合法权益,为油田临时及长期征地报批、办理临时用地许可提供重要依据。
2.2服务地点: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哈密市区域。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内容:(一)提供各宗地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资料,涉及草地时提供办理草地手续所需的植被恢复方案。成果资料软封皮装订4套;全部资料数据库光盘各2套。
(二)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资料通过自治区或地州林草主管部门专家评审,达到办理用地手续条件。
(三)提交成果应符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质量要求。
2.5工作量:完成吐哈油田公司2025年度勘探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评审,达到办理临时用地、建设用地条件。
2.6. 标段划分: /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以下情形: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3.3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3.4截至开标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失信积分未达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已过惩戒期的除外,以*查询结果为准;
3.3.5截至开标日,投标人未被吐哈油田暂停准入(过期除外)、未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4.人员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 1 人,且应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至少 3 人。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岗位清单、相应证书扫描件和人员简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2024 年 08 月至 2024 年10月,提供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林地可研、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服务业绩(林地可研和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编制业绩均需提供,不能缺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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