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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2井区开发地面工程高压气田天然气处理通用橇EPC总承包

塔里木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2井区开发地面工程高压气田天然气处理通用橇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4-XJT39-GK04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2井区开发地面工程初步设计已获得油田公司批复(塔油计划〔2024〕146号)。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大、设备橇装化程度高、设计周期长、物资采购时间较长、现场施工工期紧张,为保证该项目能够按期投产将天然气撬装化处理装置采用(EPC)的承(发)包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一并发包,即EPC形式委托承包商组织实施。由于工艺流程复杂,涉及脱硫、脱水脱烃、硫磺回收等;且现场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恶劣,无法保障焊接的质量;为保障施工质量,降低现场施工安全风险,供应商在厂房内提前完成制造、预组装等工作。

采取EPC模式可强化项目顶层设计,保证项目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统一标准、管理高效,实现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和廉洁的有效管控,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计划对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2井区开发地面工程天然气撬装化处理装置总承包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2井区开发地面工程高压气田天然气处理通用橇EPC总承包,工程内容为新建处理规模50万立方米/天高压气田天然气处理通用橇1座;工程配套的自控、通信、电气、消防、防腐等辅助设施的图纸设计、物资采购和工程施工。

EPC总承包单位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规格书等,完成本标段图纸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单体调试、联合试运转、质量保修等工程内容,配合完成中间交接、联合调试、性能考核、交工验收、专项验收、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竣工验收等工程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负责本标段施工图设计,为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采购:负责本标段所有乙供物资采购(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清单、塔里木油田公司二级物资清单的乙供物资,选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乙供物资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乙供物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路面加宽、架空线路改造等,乙供物资备品备件、投产运行所需安全工器具及投产工具等;

3.施工:负责本标段橇内所有设备、仪表、平台爬梯等附件的连接、组装、调试等工作。

4.验收、试验、调试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消防验收、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水土保持、档案验收等)、投产前验收、工程完工(中间)交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本标段设备、材料、系统的验收、检测、试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合调试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压力表、安全阀、变压器温度变送器、消防探测器等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

5.质量保修:负责质量保修等工作。

6.资料: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编制及归档。

7.培训:在主体工程完工前对用户单位运行人员开展设备设施使用、运维等培训。

8.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结算、决算、转资、审计等工作。

9.界面划分

处理规模50万立方米/天高压气田天然气处理通用橇1座EPC部分与富满油田FI19断裂带满深72井区开发地面工程非橇装化部分(50m3储罐 4 座、8井式集油配水阀组橇1座等)连接工作量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10.其他

(1)为确保项目设计整体科学合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杜绝设计错漏碰缺问题

(2)EPC橇装化部分具体工作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3工程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7月30日完成橇本体在现场就位组装及橇间设备仪表的安装调试。

2.4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

2.5其他说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施工企业投标,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GC1类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设计分包单位满足设计企业投标资质要求(承诺书);

设计企业投标,具有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设计行业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承诺施工分包单位满足施工企业投标资质要求(承诺书)。

(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承诺书。

3.2人员要求:

3.2.1.施工企业投标: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注册证书为准);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

(4)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5)承诺设计分包项目负责人满足设计单位投标所需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承诺书)。

3.2.2.设计企业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承诺施工分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单位投标所需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承诺书)。

(3)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C类)证书;

5.质量员不少于1名:具有有效的质量员培训合格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

①提供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

③提供未同时担任本合同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④提供后续分包中人员配备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书。

3.3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资料提供:提供设备完整性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3.5QHSE 要求

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②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和承诺书或者现场网上查询上述信息符合要求。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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