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一标段锦州港管桩施工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GS-2024GC-ZB066
1、招标条件
本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一标段锦州港管桩施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支付比例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锦州-大有能源基地-盘锦输油管道工程包括华锦管道和北沥管道两条原油管道,起点为锦州港输油站,途经大有输油站,终点分别位于盘锦市内的盘锦输油站和北沥输油站,设计压力为6.3MPa;华锦管道管径为D711mm,采用3PE防腐形式;北沥管道管径D508mm,采用聚氨酯泡沫保温。
一标段线路总长74.46km、新建场站共计两座(锦州港输油站、大有输油站)、监控阀室4座;
招标范围:锦州港输油站地基处理施工;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混凝土管桩施工,管桩的采购、锤击沉桩、接桩、桩尖焊接、防腐、送桩、截桩、引孔桩及桩体大开挖、特殊地质管桩施工处理;管桩填芯;桩间土开挖;场区内20t压路机振动碾压;软弱地基时,采用级配砂石局部换填等全部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管桩施工不包括试桩费用。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2.3 计划工期: 2025 年 0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0 日;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完成2023年的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 业绩要求:(2021年12月-2024年12月)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桩基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5.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3.6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或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6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档案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与投标人建立劳动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施工员证;质量管理人员具有质检员/质量员证;档案管理负责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具备较强的文案工作能力。;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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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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