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钻探西部钻井公司西南项目部小型车生产保障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FWGK53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3.0及以下排量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2.8T排量及以下皮卡车。主要服务地点为大庆钻探川渝地区施工区域;招标人不能保证本项目小型车生产保障运输服务工作量连续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外雇3.0及以下排量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2.8T排量及以下皮卡车,主要服务地点为大庆钻探西部钻井公司西南项目部施工区域,用于生活保障、生产指挥及钻井队值班用车。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4项目实施地点:川渝地区(四川省南充市、巴中市、达州市、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宜宾市,重庆市合川区、潼南区、永川区等)甲方指定地点;
2.5计划投资:人民币908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大庆钻探西部钻井公司西南项目部小型车生产保障运输服务 估算金额908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由评委在评标评审时进行网上查询核实),并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道路普通货运运输”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书影印件。
3.3车辆、人员要求:
3.3.1投标单位至少拥有3台商务车、9台越野车、25台皮卡车,越野车、皮卡车必须为四轮驱动车辆,所有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越野车、皮卡车为四轮驱动车辆的承诺,及所有车辆为自有车辆的承诺。
3.3.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7人以上管理团队,需提供劳务合同扫描件及2023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3.3.3需承诺中标后配备驾驶员37名,车辆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应与所驾车型相符;
3.4车辆维修厂保障要求:若投标人有自有车辆维修厂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内须包含“车辆维修”等相关内容或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委托其它维修厂的须提供与维修厂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履行期限应涵盖本项目履行期限即2025-01-01至2025-12-31),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维修等相关内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3.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类似“小型车运输”业绩累计结算额400万元(含)及以上。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相对应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6投标人承诺:(1)配置车辆能够满足合同中服务时间要求;(2)合同签订前和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若拟提供的车辆无法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车辆配置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服务合同,并按虚假投标上报失信行为。
3.7财务状况: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无亏损(须提供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 构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上 级组织的审计报表或有效说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等响应 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 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 证明文件。
3.8信誉要求:①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⑥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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