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2025年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通信网络子系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2-FW11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一采油厂2025年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通信网络子系统维护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主要服务内容(工作量):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日常维护,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对第一采油厂13个基层单位,具体包括王窑作业区、王东作业区、招安作业区、高桥作业区、坪桥作业区、王南作业区、伴生气综合利用大队、吴堡作业区、侯市作业区、杏河作业区、杏南作业区、杏北作业区、张渠作业区,所辖范围内5906公里光缆杆路、92路电子执勤系统所有网络设备进行技术维护、年度检修、定期检定、应急抢修、光缆技改等。以月度考核方式按月度进行结算。
2025年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通信网络子系统维护项目涉及第一采油厂13个基层单位,对通信网络进行日常维护升级,确保各类数据稳定接入厂级、公司级平台运行。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油气生产物联网系统通信网络子系统维护项目,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维护情况为准。
主要内容(工作量):
第一采油厂5906公里光缆杆路、92路电子执勤系统所有井场网络设备进行技术维护、年度检修、定期检定、应急抢修、光缆技改等。
按照作业区日常维护要求,主干光缆、站间光缆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井间光缆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恢复,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引起大面积光缆断裂,需在2小时内上报采油工艺研究所,并在3天内恢复,如遇紧急抢修任务时随时接受作业区的安排,并执行抢修任务。光缆技改工作,由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上报方案,经采油工艺研究所审批通过后执行光缆技改工作。
招标控制价:119.1234万元(含6%增值税,网络技改含9%增值税,不含甲供料)。
标段(标包)划分:划分1个标段,共需1家服务商。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一采油厂管辖区域。
2.5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业绩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2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3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 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提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3.7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网络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出具安全生产责任险(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
3.8.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8.4至少配备一名网络工程师。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11.3 投标人需承诺在施工前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参建人员无心脏病等相关职业健康禁忌症;
(2)为项目参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人身伤害保险;
(3)施工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需持有应急管理部或建设厅颁发的特种作业证(全部应持有有效的登高作业特种作业证件和低压电工特种作业证件);
(4)车辆配备不少于2辆,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行驶证,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及有效的行驶证;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需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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