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车辆服务中心特种车辆维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4-FZ4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油田分公司车辆服务中心车辆数量大、车型多、老化严重,所属单位地域分散。为满足车辆服务中心特种车辆维修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拟对特种车辆维修服务进行框架协议招标。
2.2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车辆服务中心各所属单位的特种车辆(具体包括:水泥车、压风车、洗井车、锅炉车等特车及车上设备)维修服务。配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维修内容选择自带配件或委托中标人采购配件。工作量以实际结算发生量为准。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及调整机制: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框架协议中标结果有效期内,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该服务项目采购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时,可重新组织招标采购。
2.4项目实施地点:除需到招标人生产现场应急救援项目外,其他项目在中标人自有修理厂。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车辆修理及保养必须及时开展,并提供24小时全天候现场服务以及现场救援;
2.5.2车辆修理及保养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执行。中标人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维修过程按“辽河油田公司运输信息共享平台”中车辆维修模块要求执行。
2.5.3车辆修理及保养必须保证提供的材料、配件为合格产品,且维修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16)
(2)《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11)
(3)《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方法》(GB/T 15746-2011)
(4)《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 21338-2008)
(5)《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 3798.1-2016
(6)《汽车发动机电子控制系统修理技术要求》(GB/T 19910-2005)
(7)《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DB32/T 1692.4-2010
(8)《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589-2016
(9)《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9号)
(10)《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修井设备 钻井泵》(GB/T 32338-2015)
(11)《石油天然气工业 柴油机》(SY/T 5030-2013)
(12)《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13)《油田专用车辆通用技术条件》(QC/T739-2005)以上标准以国家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2个月,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返修、整改,返修超过三次造成生产延误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5.4人员要求:提供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及3名修理工。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间为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的缴费证明)
2.5.5设备要求:提供不少于“汽车故障诊断仪、电气焊设备、发动机修理翻转架、气门座铰刀及气门研磨机、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底盘综合性能测试台、干磨机、移动喷漆烤灯、现场服务维修车、地沟”各一台(套/项)设备设施。除地沟外其他设备设施需自有,提供照片、购买发票,地沟提供照片。
2.5.6厂房场地要求:维修厂房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停车场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提供维修厂房、停车场地自有证明或项目实施周期内的租赁合同、出租房产权证明。
2.5.7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12个月,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返修、整改,返修超过三次造成生产延误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2.6 QHSE相关要求
2.6.1 QHSE标准与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同时遵循《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号:油辽质健安环委发【2023】9号)以及车辆服务中心制定的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违章处罚适用清单的具体要求。
2.6.2 QHSE工作目标
要求投标人HSE工作目标是: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零缺陷。
2.6.3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本项目基本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施工安全提示、日常检查等。
2.6.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HSE要求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风险的初步评估、HSE作业计划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
2.6.5质量要求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2. 维修配件确保无假冒伪劣。同时,招标人有权利随时进行抽检的权利。
2.6.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施工前为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办理健康体检证明。
2.投标人中标后进入招标人属地内,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的QHSE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
3.投标人中标后在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合规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
3.3.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3.2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评标现场核实,无需响应)
3.3.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评标现场核实,无需响应)
3.3.4如投标人是中石油外部企业,则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3.5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2)。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当年成立的公司可不予提供。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