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6年17大类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6年17大类盐酸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41224-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渤海钻探公司生产需求,现对17大类盐酸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预估金额1369.2万元(含增值税),详见附件《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6年17大类盐酸采购项目明细表》。
2、技术要求:详见《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6年17大类盐酸采购项目明细表》。
3、质量标准:详见《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2026年17大类盐酸采购项目明细表》。
4、交货期: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5、价格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2027年 3月 31 日止。中标总金额为实际采购金额,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价格有效期内仍未履行完毕的不再履行,若提前履行完毕,则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结果由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和井下作业分公司负责签订框架协议。
6、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各分公司各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长庆苏里格、陕北(定边、靖边、盐池、安塞、吴起、志丹、延川、宜川、横山、米脂、佳县、子洲、绥德、吴堡、榆阳区、神木、府谷)、庆阳、山西(大宁、永和、吉县)等井场。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制造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盐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含盐酸)、危化品(含盐酸)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贸易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盐酸)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且须提供合作单位(制造商)盐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及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证明。
(三)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盐酸)的运输资质,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必须有与危险化学品(盐酸)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署的委托运输合同(协议),且须提供第三方运输公司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四)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证书或报告上须有CMA标志、检测标准依据标准GB/T 320-2006,制造商须提供本企业产品的检测报告,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由本单位送检的检测报告)和所投标产品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
(五)投标人须签订盐酸保供承诺书(签字并盖章),承诺中标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供货保障。
(六)参加此次投标的贸易商和代理商,应具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且须具有17020103(盐酸)物资品种准入(制造商不要求具有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物资准入,中标后考察合格办理相关准入)。
(七)投标人为中石油准入供应商的,中石油电子采购系统2.0系统供应商状态、投标产品状态均须为“正常”状态;
(八)投标人提供其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整改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十)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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