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采气一厂油气田检测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K50-FW008-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采气一厂油气田检测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根据甲方具体委托,负责采气一厂所辖气田油、气、水、乙烷、液化气、稳定轻烃和其他介质的检测分析。一是在克拉美丽气田、玛河气田常驻2人,开展气田产品的过程质量检测;二是无法在现场检测的以及其他需要送样检测样品,由甲方送样到乙方检测点或由乙方前往气田取样化验。(主要检测内容见附)
2.3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采气一厂所辖气田。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价格(控制价):
2.5.1送样检测分析项目、取样发生车辆,在《新疆油田公司服务价格汇编(2024版)中册》价格基础上下浮20%作为控制价。
2.5.2驻站人员费用执行《克拉玛依市部分行业、部分工种(岗位)2023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对应价格中价位为控制价,驻站检测人员食宿补贴141.5元/天(不含税)为控制价。
2.6标段(标包)划分: ☑否 □是 标段划分数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投标。
3.3 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投标人需具有与本项目检验检测相适应的资质认定(CMA),认证范围覆盖服务内容所含的各类检测项目。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队伍的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专业技术能力须满足本项目需求。
3.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文本或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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