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 B项目钻井平台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JUB项目钻井平台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根据JU B项目运行需要,拟进行钻井平台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通过招标确定一名保险经纪公司,与昆仑保险经纪以联合经纪人的形式在国内保险市场及国际保险市场确定保险方案、保险费率及再保排分比例。最高限价:600万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一名保险经纪公司,与昆仑保险经纪组成联合体,共同为JU B项目钻井平台All Risk Insurance、Protection and IndemnityInsurance提供保险经纪及保险服务。
2.3承保方式:
(1)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商业财产保险管理办法》以及《关于集团公司2024年度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规定,本次招标,我们拟采取公开的方式,招出一名国际保险经纪人,与昆仑保险经纪组成联合体,共同为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2)中标人依照印尼当地保险承保政策,联系当地保险公司出具保单。
(3)当地保险公司扣除掉自留份额后,回分到中国市场的再保险份额,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及《关于集团公司2024年度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中规定,由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权益内再保分保,中意财险优先参与再保分保。
2.4 保险期限:服务工期一年。
2.5 报价方式: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报价,包括被保险人须支付的总保费及各单项明细,具体包括当地保险公司出单费、手续费及税费,国内再保排分情况等。
(1)投标人必须报送确认的具体的投标价格,招标人不接受报价区间。
(2)再保险首席承保人需满足至少需承接该项目风险15%的份额。
(3)再保险净费报价需提供保险公司书面签章版报价文件及核保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文件。
(4)首席承保人或其母公司需满足评级标准普尔A-(含A-)或其他国际同级别评级以上,且需近三年内参与过相关项目。并满足2023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最低达到180%。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并依法经营满三个会计年度的保险经纪公司。
(2)投标人总公司须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4-2026年度准入名单的保险经纪公司。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需提供职业责任保险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首席承保人或其母公司需满足评级标准普尔A-(含A-)或其他国际同级别评级以上,且需近三年内参与过相关项目。并满足2023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最低达到180%。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投标。
3.3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注: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3.4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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