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位加热原油动态粘度测量实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4-FW-174
本招标项目《原位加热原油动态粘度测量实验》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料解释与测试加工计划审批通过,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服务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原位加热原油动态粘度测量实验
针对中低熟页岩中原油组分与物性差异,原位转化过程中原油粘度随温度、压力变化,拟开展鄂尔多斯盆地长73段3组不同成熟度页岩中原油的动态原油粘度测量实验,包括3组页岩油组分分离、摩尔量比、碳数测量,3组页岩油中原油粘度与温度、压力测量,不同原油成分配比粘度与温度、压力测量,测量温度点100℃、120℃、150℃、180℃、200℃、250℃、300℃、350℃、400℃,测量压力点2MPa、5MPa、10MPa、15MPa、20MPa、25MPa、30MPa、35MPa、40MPa、45MPa、50MPa、55MPa、60MPa组合条件下的滞留油裂解与降粘对原油粘度影响实验,提供实验测试报告。
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开展原油粘度随温度、压力等相关实验能力。根据提供的实验原始样品,按照提供的实验条件开展实验并测量相关要求的参数。
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限为6个月,以最终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项目中标单位所在地与北京
标段(标包)划分: 1个标包
其他: 无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等材料。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 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高等院校、国家、部委及其直属或下属科研院所不受此限制)。
3.4 业绩要求:近 5 年完成过类似项目或同等规模 1个 项目。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质量、安全或其他方面的要求:满足QHSE国家标准,未发生过QHSE相关事件(投标人需提供书面保证)。(高等院校、国家、部委及其直属或下属科研院所不受此限制)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备矿业或能源序列油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或须具备矿业或能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须具备矿业或能源序列矿业或能源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须具备矿业或能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备从事与油气或实验类项目相关科研项目工作经历。
3.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完成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的自有实验室或租赁实验室须提供租赁合同(需提供相关主要实验仪器照片)。
3.9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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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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