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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技术服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项目)

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技术服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210-FW04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技术服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长庆油田分公司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技术服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项目)项目服务地点为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榆林市定边县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地形,地面海拔1300m~1900m,相对高差400m左右,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地貌极为破碎,全年平均气温8℃。本项目主要工作量:第八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25年新建以及遗留井场和站外管线共计约188km,井场、站点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预计征占用林地19公顷,对历年临时用地未取永久批复的场站进行补办,预计征占林地10公顷(长油公关函[2023]46号),编制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及办理相关林业手续,通过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取得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通过地方林业部门的验收。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技术服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项目)

主要工程量: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新建以及遗留井场和站外管线共计约188km,井场、站点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预计征占用林地19公顷,对历年临时用地未取永久批复的场站进行补办,预计征占林地10公顷(长油公关函[2023]46号),编制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及办理相关林业手续,通过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取得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通过地方林业部门的验收。

294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技术服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项目)。编制第八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及办理相关林业手续,通过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取得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通过地方林业(草原)部门的验收。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调整。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服务期限:起始日期: 2025 年 1月 28日,共 365日历日。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和榆林市定边县境内。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土地管理集中资格(短名单)招标情况统计表》(长油公关函[2024]125号文件)中《集中资格短名单招标情况(林地)》清单所列陕西区域的中标单位。

3.3财务要求: 2021、 2022 、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3.3.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并报批成功类似项目业绩。

3.6人员要求:

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1人,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非退休人员)

3.7承诺事项(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全履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长庆油田失信名单。

3.8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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