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经营生产辅助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11-FW92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经营生产辅助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公司机关、新疆经营部、陕西经营部、宁夏经营部、永登沥青库的经营生产辅助服务工作。
实施标准: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经营生产辅助服务业务要求进行运行管理。
项目预算金额为560万元(280万元/年,含税6%)。
2.2招标范围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辅助业务外包项目的实施,公司机关、新疆经营部、陕西经营部、宁夏经营部、永登沥青库的辅助服务业务工作。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2年,招标方与中标方每年签订一次服务合同,招标方对中标方的服务按时间节点进行评价,如中标方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方的要求或造成安全事故,招标方将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最新(2023或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须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且与本项目同类(驾乘业务服务、维稳服务、生产辅助操作服务,三类中的单项或综合)的业务外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合同对应的业务外包费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如合同金额和发票金额不一致,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4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能够派遣持有相关证件的专业岗位人员,根据各工种不同,车辆驾驶员须有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餐饮服务人员具有健康证,生产辅助操作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证、叉车证、司炉证、电工证等,并提供全部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体检报告(开标日前一年内)等。具体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时应提供上述证书、证件、证明、报告等材料)
3.5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含查询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