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5年加油站环保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331-FW0058-01)
本招标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2025年加油站环保检测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检测项目 |
检测频次 |
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三项参数及在线监测系统比对 |
2次/年 |
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泄漏 |
2次/年 |
厂界浓度 |
2次/年 |
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装置) 出口浓度 |
2次/年 |
加油站地下水监测 |
2次/年 |
厂界噪声 |
按需开展 |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
1次/年 |
2.2招标范围:辽宁销售公司14个地市分公司加油站约1357座。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入围10家,项目估算1087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含税)。
2.6付款方式: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加油站检测项目内容和次数合计计算。自取得合格的强检报告后,完成年度执行报告上传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支付方式为银企直连。
2.7服务质量: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8服务方式:按照国家规范规定的频次和时限要求完成加油站各项环保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以上的《中国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强制认证》(CMA)报告,认证项目包括加油站气液比、密闭性、液阻、油气排放浓度、LDAR(泄露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水检测资质。
3.3需提供检测用仪器产品合格证书、检定证书和防爆证书(提供证书的扫描件)。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3年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活动。
3.7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至少提供5份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或密闭点位泄漏检测或排污许可自行检测合同,提供合同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有效(提供书面承诺)
3.9投标人需提供免费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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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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