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井架二层平台监控装置配套安装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3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井架二层平台监控装置配套安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2024年公司装备性能提升项目,公司在用JJ29-80液压井架、350及以上修井机,起下钻时司钻无法有效准确的观察到二层平台操作人员对吊卡、油管等准确操作情况,尤其是使用29米液压井架,司钻在通井机驾驶室操作,井架本身结构加之光线不好时,起下钻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计划对在用JJ29-80液压井架、350及以上修井机二层平台安装摄像头,司钻操作室安装显示屏。项目预算169.5万元(含13%增值税),该项目需要1名投标人。最终以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在用JJ29-80液压井架、350及以上修井机二层平台监控系统配套安装,计划70套。
2.3加工期限:装置加工交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现场试验调试服务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4交付地点: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各项目部。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维修服务或加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7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限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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