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单身公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单身公寓维修改造项目己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32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材料研究院拟对单身公寓及附楼进行维修改造,恢复住宿及食堂功能。单身公寓楼总面积3300㎡,位于工程材料研究院电子二路院内,主楼为单身宿舍,建筑层数5层,属于砖混结构。南侧为食堂,建筑层数2层,西侧为2层附楼,建有会议室、活动室、洗衣房等功能房间。本项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修等专业,对单身公寓建筑内装修、外墙、门窗进行更换,更新厨具;对给排水各系统管道材料、用水设备进行更新;对暖气管及暖气片进行更新;对各房间分线箱、用电设备、电线进行采购和安装。更新的材料、设备遵照现行国家标准。本项目预算价总额为5497969.86元(含税价)。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合同算金额(元) |
备注 |
第一标段 |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完成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单身公寓维修改造施工、资料整理归档和施工图纸范围的所有内容。 |
5497969.86 |
含税价 |
2.5招标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完成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单身公寓维修改造施工、资料整理归档和施工图纸范围的所有内容。
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原室内装修墙顶地拆除、外墙新作保温及涂料、原门窗拆除更换、给排水更新改造、暖通系统更新改造、电气系统更新改造、室内设施及厨房设备更新恢复其功能等。相关技术参数要求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含附件)等内容为准。此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满足国家、行业的最新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类技术指标参数。
3.2 资质要求
3.2.1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
3.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建筑外墙保温及装修施工项目施工业绩(可为建筑外墙保温、装修2个不同项目业绩的组合)。
3.5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3.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3.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同时具有1项建筑装修施工和1项建筑外墙保温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或者至少具有1项同时包含建筑装修施工和建筑外墙保温施工内容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且在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任。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8.3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工程质量事故。
3.10.3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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