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CZ11-FW071
本招标项目2025年昆仑制造外观提升产品推广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昆仑制造有限公司批准,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
昆仑制造外观提升产品形象推广活动策划及执行服务包括活动方案整体策划、活动场地选址、活动场地方案设计、平面物料设计及制作、活动场地布置实施,活动运营执行,嘉宾接待以及现场应急保障等服务。
2.2 服务内容:主要承担2025年昆仑制造外观提升产品推广活动方案策划及现场运营执行等服务。
2.3 服务标准: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4 昆仑制造外观提升产品形象推广活动时间:2025年3月26-28日,选择适当的一天,活动时间要求控制在4小时以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
质保期:合同签订生效至活动结束。
2.5 服务地点:北京。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3 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从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活动推广类策划、设计、实施、运营等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发票或收款证明)。
3.4 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并附截图”;⑥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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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