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2025年度鄯善县区域土地复垦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吐哈油田2025年度鄯善县区域土地复垦施工,通过复垦验收,及时返还复垦保证金及耕地占用税。
(一) 组织完成吐哈油田2025年度鄯善县区域土地复垦施工,通过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垦验收,并取得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确认文件;
(二)协助及时返还复垦保证金及耕地占用税;
(三)负责协调本项目涉及的复垦相关问题;
(四)负责协调因复垦施工产生的卫片、纠纷等问题。
2.2 服务期限: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期:接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完工,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地方部门复垦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文件,并协助完成复垦保证金、耕地占用税返还。
2.3.服务地点:鄯善县区域。
2.4 标段划分: /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④截至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⑤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⑥在上年度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评价中,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的。
3.3专业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生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最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施工机械配备满足一个平台施工。一个平台至少需提供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各一辆,拉土车3辆。提供施工机械配置清单、行驶证及设备照片等证明材料,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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