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天然气压缩机组配套变频器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08-WZ0041-01
本招标项目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天然气压缩机组配套变频器框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天然气压缩机组配套变频器框架。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天然气压缩机组中高压变频调速装置两年度框架,框架预估金额约6000万元(含13%税)已获公司批准,采购计划编号为WZJH2024-429#,且技术已确定,现已具招标条件。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范围详见附件计划表。
说明:计划表中清单列表内容,为年度采购项目所需产品单价列项;实际生产所需的产品,须按合同+买受人具体订单模式执行,据实结算。
上述框架采购合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卖方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质量保修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产品在机组上运行之日起12个月,以时间先到为准。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附件计划表,投标人须按照计划表格式进行报价,超过任一控制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报价方式:人民币,国内指定地点交货价。包括设备本体、启动和试运行备件、质保期内运行备件以及13%的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出卖方负责指导技术操作培训。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世纪大道3号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安装地点。
2.6 交货期:按需采购,以买受人具体下发订货通知为准,收到订货通知后60个日历日交货,不满足交货期的投标将被否决。
2.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付款时间:货到约定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及13%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六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物资需维修、更换的则以维修、更换完成时间为准,质保期相应顺延。不满足付款时间的投标将被否决。
2.8 价格调整机制:合同执行期内按框架合同对应价格执行,不予调整。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本项目只接受中高压变频调速装置生产商或集成、配套商投标,如变频器为外购,则需提供外购变频器制造商的专项授权;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本次投标品牌中高压变频调速装置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③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审计报告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2021年及之前成立的公司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2022年和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未经审计则提供投标前月份的年度累计报表。
注: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其他: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或资质发生变更已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或在中标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的工程、物资或服务出现以次充好、不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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