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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LNG资格供应商入围

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LNG资格供应商入围

招标编号:ZY25-XJW07-WK005-00

1. 集中资格招标条件

集中资格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根据产品特点及市场分析,采用集中资格招标的方式形成明确有效期的合格申请人名单,有效期内实施具体项目时,原则上在名单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为保障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所属加气站液化天然气(简称LNG)正常销售,现组织实施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LNG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所属100座加气站及后期增加站点)、金额(包含LNG采购费用、运费、过磅费等完成项目所需的费用),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下达采购订单为准。

2.2集中资格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LNG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标准的《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要求,应向加气站提供所出售LNG的《出库单》和《磅单》,提供的LNG各项指标应达到《气源质量等级界定表》中良的标准(附件),并在到站前要过磅确认毛重,卸液离站后要过磅确认皮重,不得随意提供虚假单据或篡改单据。

2.5交货地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所属LNG加气站。

2.6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交货期限、服务质量及要求:中标人收到LNG采购计划后应在48小时内配送到站。中标人未按LNG采购计划和规定时间配送到站3次(含)以上,自动退出入围名单。提供的LNG质量至少达到气源质量等级界定表中良的标准(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7其他

2.7.1定价机制:因LNG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LNG工厂对其销售价格经常进行调整并发布调价函,为保证LNG的正常采购,特制定如下调价机制:

为确保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同一批次气源采购价格一致且最低,招标人成立LNG竞价小组,采购计划由LNG竞价小组向入围供应商询价,报价最低者,即为本批次LNG供应商。招标人二级单位以LNG竞价小组下发的指导价格采购单批次气源。

2.7.2付款方式:如有预付款,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30%

本项目办理货款结算时,按照采购总额30%及以上的比例支付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其余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7.3每个工作日为一个结账期,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LNG的数量和金额,投标人开具购LNG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内招标人付款结算,如结算方式发生变化,经双方同意后,签订变更协议,可按照招标人新的结算方式执行。

双方核对当月的交付量和价格,并签字确认,投标人给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并获取营业执照的具有公司资质的法人或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或者经授权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本项目接受LNG经销商。

3.3投标人(LNG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无论自有运输公司或外包运输公司均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3.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4年的业绩:提供2024年与不少于3家液厂签订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销售发票等材料。

3.7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是否有误资不抵债的现象,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资产能力,提供自由现金流为正的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2024年度,如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出,可以提供2023年度。)企业最新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9.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投标人被限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9.4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且未取得恢复选商资格的。

3.9.5投标人2023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

3.9.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3.9.7投标人的法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集中资格**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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