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致密油区块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试验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0505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13年以来,模范屯油田致密油井以大规模压裂后弹性开发为主,经过长期生产,部分油井存在地层能量不足、产量递减幅度大等问题。近年来,虽然开展了一些能量补充措施,取得了一定增产效果,但未形成效益补能增产体系,为继续探索有效能量补充技术,计划开展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试验。;
2.2 招标范围:在模范屯油田致密油开发区块优选4口井(暂定)开展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试验,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油田公司投资;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8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一:2025年致密油区块化学复合减氧空气补能吞吐试验 估算金额180万元(不含税)。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需承诺:(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2)合同首次验收时,以大庆油田A2数据库数据为基础,计算措施后增油量,若本井及受效井累积增油之和不低于235吨,视为合格,支付应结算总金额的70%;若首次验收时,平均单井累积增油(包含本井及受效井累积增油之和)未达到235吨,则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结算。终期措施效果观察期质量要求:若截至终期措施效果观察期满平均单井累积增油(包含本井及受效井累积增油之和)达到335吨,则支付应结算总金额的30%;若截至终期措施效果观察期满平均单井累积增油(包含本井及受效井累积增油之和)未达到335吨,则结算金额按完成比例支付,终期效果观察期结算金额计算公式为:(实际增油量-235吨)/(335吨-235吨)*应结算总金额的30%。(3)最终结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若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合同标的金额,按实际结算金额进行结算;若实际结算金额高于合同标的金额,按合同标的金额进行结算;(4)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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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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