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2025年盆地长73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区导眼井岩心含油性、可动性与可压性测试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30(二次)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2025年盆地长73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区导眼井岩心含油性、可动性与可压性测试技术服务(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经充分市场调研,目前国内科研院所及相关实验室均不具备独立完成长73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区导眼井岩心设计的所有分析测试项目的资质,该先导试验区分析测试按照岩心岩相学特征分析,含油性、可动性与可压性分析,数字岩心测试三类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2025年盆地长73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区导眼井岩心含油性、可动性与可压性测试。
服务内容:针对鄂尔多斯盆地延长组长73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区2口导眼井岩心开展含油性、可动性与可压性测试分析,为开发先导试验区长73页岩油储集体含油气特征、油气赋存状态及工程品质等综合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服务标准:1、中标人须安排技术人员到招标人所在地参与现场工作,按照合同工作量完成测试样品选取和运输;中投标人在选取样品后及时开展样品处理和测试分析,分析完毕向招标人交付分析报告及相关的实物资料。2、各测试项目按照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应标准或双方商定的方案出具测试报告。3、在合同验收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进行所有样品分析报告的入库归档工作。
2.2招标范围:
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完成激光共聚焦(新鲜样品烃类赋存特征)测试160件、油水相渗40件、高压压汞 40件、氮气吸附10件、润湿性40件、氦孔隙度80件、岩石热解160件、多温阶热解分析(轻烃恢复+族组分+色质)20组、有机碳160件、镜质体反射率Ro(成熟度)40件、全息荧光扫描40件、颗粒荧光40件、沥青“A”抽提40件、族组成分离及定量40件、饱和烃色谱-质谱分析40件、多溶剂逐级抽提(4步抽提+色质分析)20组、岩石力学(三轴应力、巴西劈裂、断裂韧性)20组、地应力(差应变法)10组。
本项目预计金额120万元(不含税),需要一家服务商,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但总费用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服务合同如遇长庆油田分公司及地方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及地方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执行。如长庆油田公司不再设立该建设项目组,该服务合同自动终结,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2.4 服务地点:服务方实验室。
2.5 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相关油气勘探、油气地质类研究或与之相关的测试分析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合同(批复证明材料)及对应结算发票(或财政拨款依据或结算签认单),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3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团队须不少于5人(含项目第一负责人和第二负责人),项目第一负责人和第二负责人均须具备油气田勘探或地质研究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副教授(或同等)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须具备油气田勘探开发或实验分析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4设备要求:投标人具有自有专业实验室(须提供投标人自有专业实验室的相关文件或实验室铭牌或带单位名称的实验室相关资质证书),具有完成拟测试项目的必备实验设备(如下表,提供设备采购协议或合同或购置发票或带明确单位标示的仪器照片)。
设 备 名 称 |
数量 |
备注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必备设备 |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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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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