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酯项目反应器运输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TK24006IC-F001)
本招标项目聚酯项目反应器运输服务招标已由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分2项目,涉及1个标段,运输批次2次,运输反应器数量15台,总重量808.953吨,单台最重为210.82吨。
2.2招标范围:反应器的运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发包人(托运人)要求及招标文件附件。
2.3 服务质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5章发包人(托运人)要求及招标文件附件。
2.4 服务时间:以实际项目约定为准。
2.5 服务地点:以实际项目约定为准。
2.6 标段划分: 1 。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法人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航运管理部门颁发的船舶代理或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资质,或具有无船承运人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无重大运输安全质量问题、无骗取中标、无法律诉讼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投标人可以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可以提供上述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无诉讼记录,其格式自拟。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1年1月1日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有至少5年(含)以上实际运输经验,且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单件250吨(含)以上货物的水陆联运业绩(不少于3个),履约状况良好,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合同副本,委托人证明、实际运输方案、履约完成证明等)。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自有运输车辆且需满足本次投标业务运力需求,其中需包括液压轴线车或自行式模块运输车SPMT,且轴线数不少于60轴。投标人需提供车辆清单、见证性资料,如购车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
2)投标人须承诺3天免费压船押车时间。
3)运输周期为:工厂提货后不超过7个自然日(目的地车板交货或船板交货)。
4)中标人按项目与招标人签订运输合同,并按合同提供履约保函。
5)运输合同采用招标人提供的版本,详见第4章。
6)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若投标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取消其中标资格。
8)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联合体要求
〇允许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分包要求
〇允许分包,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
●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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