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井口液氮冷冻暂堵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5-FW09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井口液氮冷冻暂堵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第三采油厂所辖区域部分注水井实施井口液氮冷冻暂堵技术服务。依据注水井情况,通过液氮气化吸热,在井口实现冷冻暂堵功能,在无需泄压的情况下完成注水阀门的更换,质量达到本项目管理要求。
2.2招标范围:依据注水井情况,通过液氮气化吸热,在井口实现冷冻暂堵功能,在无需泄压的情况下完成注水阀门的更换,质量达到本项目管理要求。计划实施注水井井口冷冻暂堵77口;项目预算金额暂定136.58万元(不含增值税)。共划分1个标段,需要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配比例为第一名60%,第二名为40%。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区域,包括陕西省延安市吴起县、志丹县,榆林市靖边县、定边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包含油田相关技术服务。
3.3 人员及设备要求:拟派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单套机组设备、人员(投标时至少各提供1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井控证持证率必须达到100%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培训合格证、井控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中标后不得开工且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结果顺序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无证人员提供承诺函。
3.4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冷冻暂堵更换井口闸门施工业绩,至少提供合同、结算发票,结算资料,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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