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辐射应急隐患治理项目(带量)(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310-WZ3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招标范围:为加强人员辐射监测,常态化开展应急能力培训,提升隐患治理期间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放射性物品库配备高量程电离辐射监测仪2台、环境级电离辐射监测仪2台、环境级x、γ剂量当量(率)仪2台、便携式中子剂量当量率仪2台、表面污染检测仪2台、核素识别仪2台、应急处置源罐2台,以达到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的目的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包,预计采购金额:128.4万元(不含税)。招标采购物资品种规格、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物资需求明细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交货。
2.5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
3.4 其他要求:
3.4.1 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4.2 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
3.4.3 供应商向招标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招标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3.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
3.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的,评标时,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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