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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员工通勤服务项目(二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员工通勤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533-FW1177-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员工通勤服务项目(二次)已由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员工通勤服务项目(二次)

2.2 项目概况: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石化)坐落于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工业园区,是中国石油“十三五”期间唯一投产的新建大型炼厂,原油加工能力1300万吨/年,与跨国能源大动脉——中缅油气管道共同构成了我国西南油气引进和加工的战略格局,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石化及各业务合作单位约有3000名在岗员工,需11台45座以上、1台16座以上车型的车辆提供公司至安宁市区、太平新城等地的往返通勤服务。通勤服务按趟次(以一辆车的一次单边路程计为一趟次)计费,投标方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配备资质合规经验丰富的驾驶人员。

2.3 招标范围:为云南石化公司及有需求的业务合作单位提供安宁市区、太平新城至厂区上下班的通勤服务,最少提供11台45座以上、1台16座以上车辆,车辆行驶路线、时间、停靠站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动态调整。三年预估工作量:45座以上型车辆执行安宁市区上下班通勤任务16566趟次、执行太平新城上下班通勤任务1550趟次,16座以上型车辆执行安宁市区上下班通勤任务1550趟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与计价方式:固定单价,价格以不含税价计算=安宁市区通勤单价(元/趟次)×年预估运行趟次+太平新城通勤单价(元/趟次)×年预估运行趟次。趟次:以一辆车的一次单边路程计为一趟次。最高投标限价为690.43万元(不含税),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表1—投标报价表

序号

车型

通勤区间

工作量

(预估趟次)

拦标价

(元/趟)不含税

单价

(元/趟)

不含税

小计

(万元)

1

45座及以上

安宁市区至云南石化

16566

330

 

 

2

16座及以上

安宁市区至云南石化

1550

310

 

 

3

45座及以上

太平新城至云南石化

1550

530

 

 

4

激励金

总投标报价的2%

 

5

合  计

 

 

 

2.5 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为通勤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燃油费及附加费、车辆维修、维护费、乘车刷卡器采购安装维护费、乘车人员数据维护费、实时公交数据维护费、车辆保养、车辆年检费、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车辆运管费、车辆保洁、过路过桥费、人工费等车辆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其它除增值税税费外的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按车型及通勤区间分别报价,报价为“趟次价格”,即:以一辆车的一次单边路程计为一趟次。趟次价格超过每一项拦标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项目设置“激励金”,鼓励中标的服务商提供优质的通勤服务。激励金额度为总投标价款的2%,激励金的使用根据合同中相关“奖励激励考核细则”确定,为非固定结算额度。

2.6 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草铺镇石化路1号,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2.7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由高到低的综合得分排序,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原则上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失败。当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时,若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具有竞争性,可继续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同时进行排序;否则,本次招标失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一)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须提供由交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车辆行驶安全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存在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需承诺用于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性能良好、手续齐全,不存在质量瑕疵或任何权利瑕疵,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车辆各类保险。

(3)投标人需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4)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三类班线客运及以上(含城际公交客运),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应该根据项目要求编制运行及服务方案,提供符合要求的拟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明细表,包括45座及以上车辆11台,16座及以上车辆1台。(提供行驶证扫描件)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出具承诺书)。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通勤服务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业绩合同,每份业绩至少附一张单次内结算的发票,未附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二)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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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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