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7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2025年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站点、卸油台、井场、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工作,按照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每半年检测一次,确保依法合规运行。项目金额1298281.00元(不含税),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
2.2招标范围:
拟招两家服务商对第一采油厂2025年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
第一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所属站点、卸油台、井场安装的30025个防雷防静电点进行上半年一次检测,预计费用649140.50元(不含税)。
第二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所属站点、卸油台、井场安装的30025个防雷防静电点进行下半年一次检测,预计费用649140.50元(不含税)。
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生产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2名服务商。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并在项目属地气象局进行登记备案(报告)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属地气象局进行登记备案(报告),若承诺不实的,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结果顺序指定符合条件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且需在(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6年度防雷防静电检测技术服务商集中招标,招标编号:ZY25-XA402-FW213)入围候选人名单中。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各不少于4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检测人员至少有一人需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型: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型: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可一人双证或两人分别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型: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型: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3.4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防雷防静电检测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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