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线外防腐作业(第一批)(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DM-2025-027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线外防腐作业(第一批)(二次)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2027年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线外防腐作业(第一批)(二次)。本项目针对气田地面建设钢质管道外防腐保温进行招标,具体包含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线聚乙烯三层结构外防腐和管线熔结环氧粉末外防腐等作业;光管卸车、管段预制、除锈、防腐、质量检验、成品预制管段看护及装车等,具体以本标段设计图纸为准。
钢质管道防腐保温是油气管道施工前重要的一道工序,其防腐保温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管道投运后的使用寿命和管道安全运行的效果;防腐保温作业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直接影响着长庆油田生产建设、管道施工以及投产进度,否则导致油田公司成本升高,安全风险加大,影响油田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长庆油田生产实际,和产建、改造工程施工现状,投标人防腐作业必须满足油田公司管道建设工程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就近保障生产的要求;防腐保温作业应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防腐保温工艺类型相应的生产设施,拥有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管理人员、办公场所、材料存储场地、检验检测能力等,具备完成本项目建设任务的硬件条件,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本项目需投标人根据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区域分布特点就近建设防腐保温预制厂,以满足招标人开发建设要求。
2.2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每年预 估金额 (万元) |
承包商 需求数 (个) |
备注 |
第一标段 |
第一采气厂及产能建设项目组地面建设工程管线外防腐作业 |
2575 |
1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不含无损检测费 |
第二标段 |
第二采气厂及产能建设项目组、第四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线外防腐作业 |
1764 |
1 |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费、不含无损检测费 |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因气田工程的特殊性及生产需要,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或设计方案以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标段内所含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管线聚乙烯三层结构外防腐和管线熔结环氧粉末外防腐等作业;光管卸车、管段预制、除锈、防腐、质量检验、成品预制管段看护及装车等,具体以本标段设计图纸为准。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4作业地点:
第一标段:陕西省榆林市境内;
第二标段:陕西省榆林市境内。
2.5作业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具有第三方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认证范围至少覆盖防腐蚀压力管道用管子(AX级别)。
3.3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企业业绩及应急能力要求
3.3.1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每年至少具有 1 项天然气管道外防腐作业业绩。
3.3.2 应急能力要求
气田地面建设投产高峰期需要投入较大施工资源,投标人须具备较强应急能力,承诺并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力量。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防腐厂厂长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防腐厂厂长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防腐厂厂长要求
3.6.1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2年 1月 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至少具有 1 项 天然气管道外防腐作业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防腐厂厂长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3年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1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4 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要有相应工作经历。
3.8.5自有完备的实验室及实验员。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生产能力:根据长庆油田生产建设要求,投标人防腐厂在开标后经现场复核检查具备正式生产的条件。(以开标后投标人所投标段对应区域的建设单位及其监理单位组建的现场验评组现场复核检查结果为准)。
3.11.2投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可以自行选择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标多个标段,但不同标段拟派的防腐厂厂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得重复。
3.11.3潜在投标人需承诺在生产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选商范围执行中石油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结果,招标人可随时组织抽查,违反承诺将取消中标资格。
3.11.4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及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
3.11.5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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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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