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独石化2025年乙烯一部碳三阻聚剂年度框架(4年)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独石化2025年乙烯一部碳三阻聚剂年度框架(4年)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范围:碳三阻聚剂,估算总数量由投标人根据标的物性能自行核算、提供,各注入点注入范围满足技术规格书中明确的范围(估算量仅作为评标依据,实际采购数量及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

2、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配送中心总库或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①如果中标供应商产品在独山子石化公司使用过,供货时间以订单为准。②如果中标供应商产品在独山子石化公司未使用过,须执行新剂引入程序,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到货20吨,其余交货情况以新剂试用评价结果和甲方订单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履约保证金:68万元(转账或电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开始时间自甲方下达订单之日起48个月;

7、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自验货合格之日起剩余保质期时间不少于10个月);

8、投标有效期:90 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是能源一号网(中石油电子采购2.0)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制造商。

能源一号网(中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截图,对于“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以截图中“供应商状态”载明的内容为准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当投标人所附截图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结果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核实结果为准)。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提前核实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是否正常,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准入且状态正常”的判断时间节点为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备注:上述“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5、投标人提供的碳三阻聚剂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方生产装置工艺的要求,具体要求见关键技术参数*(2),至少提供标的物的质检单、安全技术说明书、执行标准(属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提供执行标准的编号;属于企业标准的,应当提供企业标准的全文内容),用以相应以下指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要求碳三阻聚剂中氯离子含量<1mg/L,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

7、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碳三阻聚剂不会在存储、运输、使用过程中出现结晶物,产品结晶点≤-32℃,要求投标人提供具有CNAS认证的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分析方法为NB/SH/T0179-2013)。

8、产品VOC检测要求:碳三阻聚剂中VOCs物质质量占比小于10%,无异味,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质检单或书面检测报告。

9、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标的物在单套规模超过60万吨/年蒸汽裂解乙烯装置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1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不含试用业绩),应当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对应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等资料,用以证明如下全部要素:

(1)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标的物相同型号的产品)

(2)涉及装置名称、规模

(3)标的物使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

(4)标的物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公章)

备注:①.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无法完全覆盖上述所有要素,则应当针对缺失部分单独提供《用户证明》(用户单位盖章);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在证明材料中对上述要素进行重点标注(着色、划线等醒目提示);③.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同时证明上述所有要素,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南京市胜利路88号C幢物业服务项目

下一篇 临沂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