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集团金属2025年异氰酸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0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仑集团金属2025年异氰酸酯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昆仑金属防腐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昆仑金属防腐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异氰酸酯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为“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组长单位代表油田对异氰酸酯组织招标采购,招标人名称为“大庆油田昆仑金属防腐有限公司”,权利和义务由油田各单位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采用末位淘汰制。工作量分配原则:(1)当中标人为前2名时,按排名顺序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第一名60%、第二名40%;当中标人为第1名时,按排名顺序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第一名100%。(2)如投标人中标后,因特殊情况无法供货且未签订合同的,将该中标人的全部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人。(3)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法供货的,将该中标人全部工作量的估算金额减掉该中标人已履行合同金额后,将该中标人的剩余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人。(4)工作量实际分配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06月30日。
2.4 交货期:按使用单位要求分批次交货,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20日内供货。
2.5 交货地点:交付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本次招标货物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以及对应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检验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或通过。【1、报告和发票的出具日期必须均在2024年1月1日(含)至开标之日(不含)前;2、发票中必须注明与报告一致的样品规格型号,且样品规格型号必须与招标货物型号完全一致;3、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和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如提供电子发票必须为彩色图片)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http://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网络查询截图】
3.4投标人必须在结构化商务报价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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