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4年分配型示踪剂产出剖面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3-FW303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4年分配型示踪剂产出剖面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批)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负责完成市场维护、组织现场施工及解释报告的综合评价,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完成现场辅助施工、分配型示踪剂所需材料及现场数据的收集。
2.2招标范围:预计服务费用423万元(不含6%增值税),含税448.38万元,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执行。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区域。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测井)。
3.3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操作人员2名,专业解释人员1名(提供劳动合同及人员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6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1)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2)承诺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三级以上质量事故。
(3)承诺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C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承诺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5)其他要求:服务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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