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玻璃钢酸罐泄漏隐患治理
招标编号:ZY25-XA402-FW27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玻璃钢酸罐泄漏隐患治理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在用玻璃钢酸罐为2010-2012年投用,使用年限均在10年以上,公司施工区域主力油藏为碳酸盐储层,酸化改造规模大,酸罐使用频繁,长期使用中受酸气腐蚀导致酸罐撬架、底座 、防护栏、底座腰带等主体结构腐蚀、损坏,部分玻璃钢罐体存在渗漏现象,在吊装、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设备坠落损毁、危化品泄漏造成环境污染等较大安全风险。费用总预算490.42万元(含13增值税)。
2.2招标范围:按照技术要求对玻璃钢酸罐泄漏进行隐患治理。计划对在用的129具玻璃钢酸罐进行修复改造,更换腐蚀严重的罐体、撬架、底座 、防护栏、底座腰带等主要部件,加装双阀门,实施上锁挂签管理,并且对阀门进行加固,消除玻璃钢酸罐泄漏等安全环保隐患。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长庆井下各项目部。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要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至少一份(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罐具或容器加工、改造或维修相同或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查询截图,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内开具的发票不予认可)。
3.3投标人须提供焊接与热切割持证作业人员至少5人(含5人)、 起重机司机至少1人(含1人)、低压电工作业人员1人(含1人),(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证明、资质证书扫描件)。
3.4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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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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