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河北段)110kV西徐Ⅰ线、西徐Ⅱ线土建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JT-2025-0771-ZB
1.招标条件
依据天津大港油田天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河北段)工程110kV西徐Ⅰ线、西徐Ⅱ线施工项目,对涉及土建施工内容进行专业施工分包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北省黄骅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工作量承揽情况无法预估,具体工作量分配以实际承揽工程量为准。
2.3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30万元(含9%增值税)。
2.5技术要求
GB50202-201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需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内容)
3.3人员要求
现场项目经理一名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建筑施工相关的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对应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提供税务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真,须提供发票验证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截屏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5.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规表现,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具有与资质、资格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工程项目无主体工程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欣集团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6其他要求
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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