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采油厂顶驱浅层套外漏治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环保隐患风险,解决我厂浅层套漏井积压问题,计划采用顶驱浅层套外漏治理技术修井,项目计划总金额270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第一阶段使用计划资金1800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采用顶驱浅层套外漏治理技术修井90口,工作量以实际确认为准,项目计划总金额2700万元(不含税)。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因工作量为预估,投标人须接受工作量调减而导致费用减少的情况。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本项目第一阶段使用计划资金1800万元(不含税)签订合同,第二阶段视实际工作量需求情况增补合同标的,但增补后合同总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按甲方实际工作需要,分两阶段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分次交纳代理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实际履行情况向招标中心申请发放第二阶段中标通知书,工作量金额不超过90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工作量在2025年执行,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7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石油集团公司大修或小修企业资质,投标人的施工作业队须具有有效的中石油集团公司施工资质(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应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为准)。
3.5投标人的施工作业队须具备石油企业单队施工准入证且证书中施工项目包含顶驱小修(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应以相关石油企业文件为准);
3.6投标人须承诺如下内容:(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或转包第三方,招标人有权拒绝中标结果。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完全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设备人员投入本项目,确保安全、环保运行,满足生产需要;(3)完全接受本项目2025年因油田公司对相关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4)施工作业过程污油污水不落地,使用可重复利用防渗布(钢制回收槽)。
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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