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司2025-2027年度酸化压裂返排液处理集中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H14-FK028-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的要求,完成勘探事业部和开发事业部所属的台盆区块、库车山前区块、塔西南山前区块各井产生的酸化压裂返排液达标处理服务,处理后的液相满足《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相关要求。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预计处理酸化压裂返排液12万方/年(具体以实际处理量为主)。
2.2 招标范围:
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拟定对试油完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酸化压裂返排液进行达标处理,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本项目预估处理量12万方/年(具体以实际处理量为准),处理过程及结果应符合《SY/T 5329-2022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勘探事业部和开发事业部所属的台盆区块、库车山前区块、塔西南山前区块。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承诺拟投入的酸化压裂返排液达标处理设备(不限设备台数)合计日处理量500方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酸化压裂返排液或完井废液处理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对应的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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