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T08-WK013-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克拉吸附剂共1项/26吨,拟通过公开招标,与中标人签订吸附剂物资框架协议。项目所在地为新疆库尔勒市。
2.2招标范围:见下表: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 |
1 |
10004145892 |
吸附剂 DM-I 150kg/桶 |
吨 |
26 |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注:(1)规格型号仅作为参考(投标时须标注投标产品的实际规格型号),具体要求以<<克拉处理站吸附剂技术规格书》为准。
(2)表中的数量为预测需求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双方签订的采购为准。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止,以合同履行期限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包括整车配送及零星配送,具体以合同履行期限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
3.1.2投标人须为塔里木油田公司二级集中储备物资集中资格招标入围供应商。
3.2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业绩要求:无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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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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