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SH10-WZ256/ZB-CQSYB-2025-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公司嘉探1井煤层气零散气销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嘉探1井煤层气零散气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在重庆区域开展页岩气勘探评价工作,为减少放空提高商品量,实现就地转化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现决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备就地管输销售资质与能力的企业,投资建设输气管线、调压装置、天然气净化装置等设施对嘉探1井(约0.5万方/天)零散气就地管输进行销售。
2.2 货物名称、数量:井口粗天然气,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
2.3 交货地点:重庆永川区嘉探1井现场。
2.4 供货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5 招标范围:嘉探1井煤层气零散气就地管输销售,投资建设输气管线、调压装置、天然气净化装置等设施运行和销售一体化项目,中标人负责按中标价格和承诺条款购买招标人提供的井口粗天然气,自行全面负责就地管输销售所需输气管输建设、接入点协调,调压装置、天然气净化装置的投资购置、动迁、安装、生产管理,全面负责零散气就地管输销售的安全环保、合规手续办理、天然气销售工作。招标人只提供井口粗天然气,计量流量计、井安自控系统、除砂器(如有需要)、分离器、井口主设备及管线工艺,中标人负责在井场围栏处接入输气管线。
2.6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部门为重庆市相关部门、经营区域在重庆市相关区县)。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购买天然气进行燃气销售业绩。
注: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占比51%以上合资或独资公司)签订的有效合同(或用气量签认单)、相应的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或用气量签认单)时间为准。若发现虚假业绩证明,则视为废标。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网站截图。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资格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均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属于有效)。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销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2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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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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