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移动式放射性仪器刻度工房采购(带量)
项目编号:ZY25-XA309-WZ8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年移动式放射性仪器刻度工房采购(带量)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采购内容包括:2套移动式放射性仪器刻度工房及1套配套放射性仪器刻度装置,采购金额202.00万元(不含税)。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标包1采购金额134万元(不含税),标包2采购金额68万元(不含税)。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
标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元,不含税) |
备注 |
标包1 |
安塞区域、苏里格基地移动式放射性仪器刻度工房 |
2 |
套 |
1340000.00 |
|
标包2 |
安塞区域移动式刻度工房配套放射性仪器刻度装置 |
1 |
套 |
680000.00 |
|
2.2实施或交货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苏里格项目部、安塞项目部。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交货。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见供货要求。
2.5质量保证期:至少1年
2.6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2.7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相应法律责任由法人企业承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 。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3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若不能提供本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3.5其他要求:①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②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③供应商向招标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招标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提供承诺)
3.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的,评标时,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