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采油厂机械加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了有效解决油田生产运行急需、各类安全隐患及生活后勤保障等问题,需开展非标机械加工业务,包括皮带轮,电机底座,联轴器,各类法兰、盲板及短接,油水井井口配件及专用工具,井站用工具及零部件加工等;围栏、大门、护栏、操作台、料架、排烟罩、护罩、各类箱、槽、池等结构件加工;板房、料库、车棚等装置设施类的车铣刨磨、切割焊接等工序。
2.2 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机械加工服务项目,包括金属制品、石油机械配件、采油设施配件、装置设施类以及金属结构制品类等的加工定作,估算金额330万元(含税),具体工作量与金额以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发生数据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3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3.2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基础设备:数控车床、钻床,铣床、锯床、电焊机、切割机。注:1)、需附带设备所在加工车间的整体布局实况彩色照片;一台设备对应一张照片并标注设备名称和规格型号(照片须带时间、地点、经纬度的水印)。 2)、需提供本单位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整体购置合同(合同中列明所需设备)及整体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之前,不含公告日)票日期应在招标公告之前,不含公告日)。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6投标人须承诺:①本次投标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且设备完好在用;②无条件保证24小时(含节假日)应急服务;③如果在招标期间和公示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承诺的情况,将终止投标人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投标人有违反①②承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拟中标人(中标人)同意接受招标人现场勘察,并承担由违反承诺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7投标人须承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
3.8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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