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队作业安全远程监控隐患治理服务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由于钻井队在拆搬安作业、日常特种作业、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抢险以及在监控盲区作业时,无法实现远程监控,EISC安全监控存在较大盲区。长庆钻井总公司拟通过钻井队作业安全远程监控隐患治理实现解决钻井队拆搬安过程中的隐患。项目包含40套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设备入网联调、日常运行设备的维护、以及服务期内相关设备的搬运、安装、调试、维修、运维等配套服务。项目建设采用服务的方式,预算费用148.00万元 (含6%税,包括设备、人工、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维护、HSE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2.2招标范围:长庆钻井总公司拟挑选1名服务商为总公司辖区项目部钻井队提供钻井队作业安全远程监控隐患治理服务和相关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运维等配套服务,确保服务项目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和合同目标,无安全隐患,切实满足长庆钻井总公司钻井队拆搬安远程监控隐患治理需求。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长庆钻井总公司各项目部辖区钻井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至少具有2名安装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项远程监控服务项目的业绩。
3.4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关键条款(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技术要求的将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