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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承压类特种设备及常压储罐定期检验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32025032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承压类特种设备及常压储罐定期检验,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承压类特种设备及常压储罐定期检验,计划定期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压力容器254台(其中球罐15台)、压力管道1637条(122km)、炉类设备9台、常压储罐105台。具体见《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炉类设备、常压储罐定期检验计划》。

2.2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生产区。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5 其它要求:

(1)涉及化工一部除二套硫铵装置外须按大庆炼化公司要求做硫代硫酸钠试敏,费用中标单位自理。

(2)本项目大庆炼化公司不支付人员及机具调遣费、入厂培训费、现场监护费等费用。

2.6最高投标限价:税前总造价下浮1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非自检机构)。2022年6月1日前的证书,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执行,应同时具备GD3以上(含)(额定蒸气压力小于等于9.82MPa的蒸气锅炉)、RD2(球形储罐)、RD3(第三类压力容器)、RD4(第一、二类压力容器)、DD3(工业管道)及声发射检测(AE)核准资质;2022年6月1日后的证书,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执行,应同时具备GD2以上(含)(额定蒸气压力小于22MPa的蒸气锅炉)、RD1(固定式压力容器、氧仓)、DD3(工业管道)及声发射检测(AE)核准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承担过国内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每年都有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业绩,且有效业绩合同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服务内容、合同价款和双方签章页)。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用户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①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检验师证书中至少一项(以评标时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网站“https://www.casei.org.cn”查询为准)。

②项目经理、检验检测人员与投标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③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60周岁(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2)投标人承诺,为所有人员投保从事本项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HSE培训并取证。

3.4机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机具满足本项目要求。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5.4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3.5.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5.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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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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