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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发电服务(CNG及LNG)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5-2026年发电服务(CNG及LNG)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30-FW073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发电服务(CNG及LNG)已由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发电服务(CNG及LNG)。

2.2 项目概况:按照集团公司、中油技服绿色低碳发展战略,2024年井下作业公司已完成电驱压裂橇及配套的变配电设备、电驱混砂设备、电驱仪表设备等设备设施配置用于现场施工,租赁及自有电驱设备达到53.4万水马力,但受制于现场网电容量及铺设线路无法有效覆盖的影响,无法确保所有电驱设备得到有效利用。为进一步推进电驱压裂设备现场规模化应用,需利用燃气发电服务有效解决网电不足的问题。

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电驱现场作业需求,提供单套不少于19MW燃气发电机组(含设备动迁,具体数量根据现场施工需求确定),含燃气发电设备所需天然气管道、分离器、减压橇等输气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变配电设备、电缆等,确保发电设备发电后可接入甲方10kV配电设备,并配备相关作业人员,为甲方提供连续安全供电服务。机组供电电压10.5kV,供电频率50Hz,孤网运行功率因数不低于0.9。发电所用CNG及LNG气源由乙方自行组织。投标人负责对其所提供发电机组等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证甲方电驱压裂设备正常安全生产和作业平台生产用电供应。

计费依据:费用按固定单价计费,包含燃气发电设备及所需天然气管道、分离器、减压橇等输气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变配电设备、电缆等,包含CNG及LNG燃气及其运输费用,包含相关设备动迁、防雷、人工、场地费、HSE费、吊装费等一切费用,含6%增值税。

项目单位:井下作业公司。

2.3 招标范围:2025-2026年发电服务(CNG及LNG)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预计金额:两年合计4380万元。招标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本项目拟采用最高单价限价进行招标,服务费按发电量计算,设定服务内容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服务名称

限价单价

(元/度含6%增值税

服务地点

产品标准

(技术要求)

气源

备注

1

2025-2026年发电服务(CNG)

2.16

川渝地区页岩气压裂现场

见附件2

技术要求

CNG

合同总金额4380万元,签订框架合同,据实结算

2

2025-2026年发电服务(LNG)

2.43

川渝地区页岩气压裂现场

见附件2

技术要求

LNG

投标报价包含燃气发电设备及所需天然气管道、天然气(CNG、LNG)、分离器、减压等输气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变配电设备、电缆等,包含燃气运输费用,包含相关设备动迁、防雷、人工、场地费、HSE费、吊装费等一切费用,含6%值税。

2.5 服务地点:井下作业公司川渝及周边地区井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商终止合同。

响应时效:接到招标人生产指令后3个工作日内响应,7个工作日完成相关配套施工及试验服务。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当综合得分一致时,价格得分靠前者优先;技术得分一致时,技术得分靠前者优先。再依次按照业绩、商务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有效投标人数为N:

当N≥3时,推荐前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N<3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如不具备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投标人技术得分低于有效投标人技术平均得分70%的(如所有有效投标人技术得分平均分为30分,不得低于21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8.2招标人原则上末位淘汰一名中标候选人后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根据中标排名进行工作量划分,划分依据:

当中标候选人为3名时,招标人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名和第二名中标人工作量按6:4比例配置。

当中标候选人≤2名时,确定1名中标人:分配全部工作量。

排名前序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2.8.3招标人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对招标结果履行审批后,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照管理权限报批后,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履约能力考察,考察和评估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考察合格,经审批后予以授标;如考察不合格将按照授标原则,顺延中标候选人,并依次对后续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履约能力考察。考察主要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报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失信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如出现承包商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按排名顺序顺延对下一位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经审批后,签订剩余合同量。

2.8.4采购结果的执行:

价格有效期:价格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两年。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如建设方价格调整,中标价同等比例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电力线路施工分包除外),严禁转包、转委托。

1.3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1套19MW燃气发电机组设备。(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或者自制设备证明)

1.4 投标人或分包商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与分包商的有效业务合同。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http://gsxt.saic.gov.cn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

1.6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公司,仅允许其中一家投标本项目,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7投标人无不良信誉记录。投标人2022-2025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1.8 信誉要求

1.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8.2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1.8.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在*,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1.8.5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1.8.1-1.8.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1.8.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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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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