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气体探测仪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定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6-FW298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 “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气体探测仪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定维修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计划对全厂固定式、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进行检定维修。费用预算约249.623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及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检定项目。依据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JJG365-2008《电化学氧测定仪检定规程》、JJG915-2008《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5-2019《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标准规范,对全厂453台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单路检测仪117台、四合一检测仪336台)、1777台固定式气体检测仪开展检定工作。本标段需要3家服务商(投标人≥4时,才能开标),总费用97.14万元(不含税)。第一名分配36万元工作量(300台四合一检测仪),第二名分配32.43万元工作量(36台四合一检测仪、117台单路检测仪、820台固定式气体检测仪),第三标段分配28.71万元工作量(957台固定式气体检测仪)。
第二标段:固定式气体检测仪维修项目。对第十一采油厂区域内所有固定式气体检测仪开展维修、日常维护等工作(不含甲供料主材)。对故障固定式气体检测仪进行维修,预计通讯线路4500米、维修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仪180台、更换无法修复固定式气体检测仪165台、更换气体报警控制器35台、更换193路单回路控制器。本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总费用64.896万元(不含税)。
第三标段: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充气泵检定维修项目。按照《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XF 124-201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规范,需对全厂386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10具备用气瓶进行检定;对33台气瓶充气泵进行年度维修保养。本标段需要2家服务商,总费用87.587万元(不含税)。第一名分配54.72万元工作量(285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定),第二名分配32.867万元工作量(101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检定、110具气瓶检定、33台充气泵维护保养)。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R 是,划分为 3 个标段。
£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
第一标段:具有有效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项目应同时包含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电化学氧测定仪、硫化氢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四项内容。
第三标段: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包含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检测项目,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核准项目代码为RD6或PD5。
3.2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
第一标段相关业绩要求:气体检测仪检定(标定、检测、校验)服务同类业绩;
第二标段相关业绩要求:气体探测器维修同类业绩;
第三标段相关业绩要求: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检测服务同类业绩。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总经理)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总经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