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5年井间并联气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5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2025年井间并联气举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在第五采气厂所属井场开展井间并联气举技术服务。项目具体包括:(1)针对76口低产低效气井开展井间并联气举(低效井复产)技术服务,排出井筒积液,实现气井复产;(2)针对5口产建排不通的落空井开展井间并联气举(落空井复产)技术服务,实现一定程度的增产,为苏东北下步效益开发积累技术储备。中标人需提供人员、设备、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工作量和费用如表1所示:
表1 工作量及费用构成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井数 |
增产气量 (万方) |
金额 (万元) |
单价 (万元/口井) |
平均单井增产气量 (万方) |
备注 |
1 |
井间并联气举(低效井复产) |
76 |
1902 |
650 |
8.55 |
25 |
/ |
2 |
井间并联气举(落空井复产) |
5 |
1035 |
570 |
114.00 |
207 |
/ |
合计 |
1220 |
/ |
/ |
/ |
2.2招标范围:在第五采气厂所属井场开展井间并联气举技术服务。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包含5口井间并联气举(落空井复产)技术服务项目和25口井间并联气举(低效井复产)技术服务项目两部分,共需1名服务商,且具有2支及以上的队伍;
第二标段为51口井间并联气举(低效井复产)技术服务项目,共需1名服务商,且具有2支及以上的队伍。各标段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具体标段划分和工作量详见下表(表2)。
表2 工作量分配情况
序号 |
标段 |
工作量类型 |
预计工作量 (口) |
单价 (万元/口) |
金额 (万元) |
施工范围 |
需求承包商数量(家) |
需求队伍数量(支) |
11 |
第一标段 |
井间并联气举(落空井复产) |
5 |
114 |
570 |
第五采气厂所属井场内 |
1 |
1 |
井间并联气举(低效井复产) |
25 |
8.55 |
214 |
1 |
||||
小计 |
30 |
/ |
784 |
1 |
2 |
|||
22 |
第二标段 |
井间并联气举(低效井复产) |
51 |
8.55 |
436 |
1 |
2 |
|
小计 |
51 |
/ |
436 |
1 |
2 |
|||
总计 |
81 |
/ |
1220 |
/ |
2 |
4 |
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
2.4 服务地点:第五采气厂所属井场。
2.5 最高限价:井间并联气举(低效井复产)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8.55万元/口井(不含税,含HSE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其它所有费用);井间并联气举(落空井复产)技术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14万元/口井(不含税,含HSE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须包含油气田相关技术服务内容。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 人员及设备要求:详见附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0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气举技术服务类业绩一项(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