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建安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建安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二次)已由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工程费用,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内容:2025年度建安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本项目招标人为: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与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2服务地点:海盛建安所承接施工项目范围内。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4质量标准:本次招标施工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施工项目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现行有效的最新标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2.5招标范围:葫芦岛海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部分工程服务项目(煅烧焦检修、锦西石化全厂小家电、储油罐机械清洗、储油罐清渣等)施工劳务用工人员约535人,具体见《附件1.用工明细》。
2.6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一类工404元人民币每人/每天;二类工311元人民币每人/每天;三类工254元人民币每人/每天;四类工207元人民币每人/每天(具体人数、工种及权重占比见《附件1.用工明细》)。
2.8项目估算金额:1571万元人民币。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3.2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需涵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石油化工类装置合作过或正在进行中的同类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签订过的合同、项目金额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2和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8人员要求:
3.8.1在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需服从甲方管理及正确指挥(需投标人提供施工人员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承诺书,格式自制);
3.8.2投标人须承诺现场作业人员如涉及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资质证书(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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