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5-2027年井场及道路水土保持植保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2025-2027年井场及道路水土保持植保施工项目。项目不含税金额482.00万元/年(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至2027年天然气勘探井井场、道路、边坡水土保持植保、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项目组委托的天然气探井及时开展井场绿化、植被恢复工作。预计每年约60口探井需要水土保持植保措施落实、植被恢复,井场绿化及植被恢复施工范围包括井场内、井场边坡、崖坡、驻地及新修道路,需在草地、田地、山地种植草类、苜蓿、农作物等植被恢复;井场、道旁种植果树、松树等典型苗木;崖坡、垫方、覆土区种植柠条、沙地柏、沙棘等灌木等。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具体以最终实际实施工作量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选定的4家服务商完成,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
(1)第一年根据中标人中标排名顺序依次递减(具体为第一名30%、第二名27%、第三名23%、第四名20%),包含安排了工作量由于承包商原因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实施退回。
(2)之后各年,在中标排名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承包商综合考核结果(包含但不限于中标人任务完成时效、完成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外协能力等)安排工作量(原项目组的工作量):安全、环保的等问题而被停工的承包商,停工期间则上中标排名占比50%、考核排名占比50%);
(3)投保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工作量安排,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安排工作量10%以上者,按长庆油田招投标相关规定,招标人有权终止、解除合同。
(4)在中标周期内,因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的等问题而被停工的承包商,停工期间不予安排工作量;
(5)在中标周期内,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被长庆油田纳入限制性惩戒的“三商”,从公布之日起至惩戒结束,不予安排工作量;不安排工作量;同时进行风险评估,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
(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承接工作量的,不予安排。
2.4服务期限:2025年至2027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个自然年止。年度合同到期后,对在政府、长庆油田分公司绿化、植被恢复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中标人未发生严重违法行为、未发生重大企业重组、经营范围变更后无资质等不影响依法合规顺利完成该项目的中标人,并经甲方服务质量、约能力、HSE 绩效等全面评估、考核合格后,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变的条件下可续签次年合同。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天然气勘探项目组所属探区。
2.6服务要求:井场、道路、边坡绿化、植被恢复各项工作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必须符合项目所在省的法规、技术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各1人且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绿化工程(绿化栽植及养护、植被恢复、复垦)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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