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项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1-FW01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项目集中招标已由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物资设备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确保油田公司采油、输油等单位的锅炉/加热炉设备安全平稳运行,依据《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规范》(Q/SY 08836—2021)的相关要求,需对所属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每年检测一次。同时,加热炉燃烧器进行了改造或更换;移装加热炉重新投运;加热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恢复运行等情况,也需对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进行检测。主要类型有全自动燃烧器/立式加热炉燃烧系统安全联锁保护装置。主要检测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安全保护一般检测、其他项目检测、密封性检查及安全联锁保护检测等。检测结束后,出具加盖CMA资质的有效测试报告。预计共需投入费用785.2750万元(不含税),检验工作量因不可预见等各种事项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实际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输油等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费用:2000元/台(不含税,含HSE及其他费用)。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输油等单位的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
2.3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服务商需求数量:3家,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4工作量分配:
本次招标为预估工作量,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其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表:
序号 |
中标排名 |
预计金额 (万元) |
检测区域 |
1 |
第一名 |
341.2000 |
第四采油厂、第五采油厂、第六采油厂、 第八采油厂、第九采油厂 |
2 |
第二名 |
255.7900 |
第二采油厂、第七采油厂、第十一采油厂、第十二采油厂、第二输油处、页岩油开发分公司 |
3 |
第三名 |
188.2850 |
第一采油厂、第三采油厂、第一输油处 |
|
合计 |
785.2750 |
|
中标价格及价格调整:中标价格为各自投标报价,有效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输油等二级单位按照实际维修需求签订锅炉/加热炉燃油(气)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合同。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所属采油、输油等生产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境内。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招标服务期内因招标人生产经营形势或生产组织形式发生重大的政策性调整,造成业务工作量萎缩或结算价格调整的,检测业务工作量(合同金额)随长庆油田分公司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取得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包含燃烧器检测。
3.3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项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天前锅炉或加热炉燃烧器及安全联锁保护装置检测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结算发票。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人员配置:
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检测人员至少配备一组,每组3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机械或热工或机电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检测人员至少有1名低压电工。
所有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内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技术负责人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2001 年之后毕业的须附学信网查询截图;安全管理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低压电工还须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3.7 设备配置:提供检测设备或仪器仪表的清单、实物照片、铭牌照片或合格证照片(清晰可见型号)、购置发票、有效的校验报告。若提供的设备名称与所列设备描述不一致但功能相同视为有效。
序号 |
设备仪器名称 |
检测项目 |
数量(台) |
备注 |
1 |
安全时间测试仪 |
安全时间 |
1 |
|
2 |
过程校验仪 |
输出标准电流、电压 |
1 |
|
3 |
阀门泄漏测试仪 |
阀门内漏 |
1 |
|
4 |
红外测温仪 |
表面温度 |
1 |
|
5 |
声级计 |
噪声 |
1 |
|
6 |
万用表 |
电压 |
1 |
|
7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
燃气泄漏 |
1 |
|
8 |
标准电阻箱 |
输出标准电阻信息 |
1 |
|
3.8 车辆配置:至少配备一台车辆。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须包含正本、交管1212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车辆照片(清晰可见车牌号码);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须包含正本、交管1212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凭证))、车辆照片(清晰可见车牌号码)、租赁合同(或协议)。
3.9 承诺事项:
3.9.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含承诺)完全履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长庆油田设备维修失信名单。
3.9.2投标人应承诺,能够合法合规处置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
3.9.3合同签订后,检测项目开展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关键岗位安全培训合格证,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的人员还须取得有毒有害气体(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
3.9.4项目开展过程中使用的所有仪器仪表、测量工具全部在有效的校验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