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2027年CNG委托加工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ZY25-XA409-FW91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2027年CNG委托加工项目(三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2027年CNG委托加工项目(三次),服务内容为对庆中能源伴生气处理站富裕干气委托第三方企业按照企业相关标准进行代加工处理,生产CNG产品,采油十二厂向第三方支付委托加工费。预计加工干气16425000万方,预算费用755.5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工作量为甲方预估,具体工作量以甲方实际安排及最终验收结算为准。
2.2招标范围:2025年庆中能源伴生气处理站富裕干气委托第三方企业按照企业相关标准进行代加工处理,生产CNG产品。
2.3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本项目需1名服务商。甲方有权利根据生产实际需求、乙方日常生产产品质量、工作配合效果调整工作量。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签订一次。
2.5服务地点:第十二采油厂生产区域。
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单价限价(以下单价不含税,含HSE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5年CNG委托加工》项目单价限价表
序号 |
委托加工产品 |
产品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不含税) |
1 |
CNG |
m³ |
0.46元/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场站在试生产期间,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但需提供政府部门下发的试生产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CNG生产、CNG销售、CNG委托加工等)(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的截图(发票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人员要求: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名,均应取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负责人还应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至少配备操作员工3人,操作人员需经过轻烃专业知识培训,并持有相关岗位的从业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可一人持有多证,满足三证即可。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6月到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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